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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短平时脾气不错,活泼粘人还可爱。

但看到小猫后,却露出攻击的姿态,不欢迎的姿态显而易见。

丁老夫人有些为难,她并不算是爱猫之人,英短也是家中小辈送来陪她解闷的。

家里有猫有狗有鸟还有鱼,都是别人送的。

家里小动物已经足够多,已经相处了几个月的英短猫肯定比刚刚捡来的小野猫分量重。

可小猫这样小,要是现在将它丢掉,肯定活不了了。

送走短时间又不可能有人接手,要知道小猫看起来并不健康,也不像是品种猫的样子。

当然了,丁家要送出去的小猫,肯定有人愿意接手。

丁家背靠长舒集团,丁老夫人是长舒集团丁总的母亲,沈董的丈母娘,为了利益,也会有许多人抢着收养这只小猫。

可丁老夫人不想给别人借题发挥的机会,谁知道收养小猫的人,是真的喜欢小猫,还是想借着小猫从女儿女婿那谋得好处?

说来也巧,正在丁老夫人不知拿小猫如何是好时,温怡和沈沐笙回来了。

温怡是喜欢小动物的。

农村养猫养狗的不少,温怡小时候家里也有一只猫,但那猫很老了,温怡六七岁的时候,老猫便不在了。

温怡从保姆口中知道她们走后“丁家猫主子暴怒始末”,动了恻隐之心,主动提出让保姆将小猫放到她的房间,由她来照顾。

保姆犹豫着,不敢答应。

小猫身上有猫藓,万一传染了温怡小姐怎么办?

事实上,温怡见到的小猫,情况已经比刚捡来的时候有所好转。

丁老夫人虽然犹豫着要不要将小猫送走,但该做的事情,一样不少。

温怡见到小猫时,小猫已经做过一轮检查,上过药,驱了虫,精神也比前两天好上百倍。

只是仍然瘦瘦柴柴的,像埃塞俄比亚的难民,大大的脑袋,支撑着孱弱的身体。

沈沐笙一直以为,自己不算特别有爱心的人,但见到这只小猫后,也忍不住蹙眉头。

这猫看起来太可怜了。

它本来就因为枯瘦看起来有些诡异,又起了猫藓,身上的毛被剪得一块一块的。

斑驳的毛发加上消瘦的身形,让猫可怜又诡异。

也怪不得姥姥如此犹豫,在精力有限家里也不缺小动物的前提下,还在斟酌要不要留下小猫。

“阿笙,我听保姆说,等小猫养好了可能要送走,那……我可以照顾它吗?”

温怡小声问道。

沈沐笙想了想,说道,“我倒不反对,你可以打电话问问你沐筝哥,还有张姨的看法。”

“那阿姨叔叔呢?”

温怡犹豫着,又问道。

“依我对他们的了解,他们应该不会反对,不过你确定你要养它?养猫很麻烦的,尤其是这种病歪歪的小家伙,你得铲猫屎,还得给它定期驱虫,等它大一些,你还要带它去做绝育手术,它不是品种猫,性格怎么样不好说,你马上就要会考了,确定自己可以在养它的同时,兼顾课业吗?”

沈沐笙平静地看着小姑娘,没有盲目地鼓励小姑娘收养这个小生命,而是劝温怡慎重。

其实依照沈家的财力,别说一只猫,就是一百只猫也是养得起的。

可保姆来养和自己养完全不是一回事。

沈沐笙猜想,温怡想要一只属于自己的小可爱。

可野猫的性格不稳定,谁知道它长大是个什么性格?

沈沐笙有不少同学也养猫,有些猫小时候软乎乎的,长大了简直就是“夜叉转世”,对人又抓又咬又挠,脾气坏得不得了,完全就是“养不熟”的“小白眼狼”。

谁能保证这可怜兮兮的小东西,未来不是一只“小夜叉”?

果然,沈沐笙一说,温怡便犹豫了。

她并不是退缩了,而是怀疑自己是否可以养好这个小家伙,胜任“铲屎官”一职。

毕竟她从来没有养过这么小的猫咪。

想了想,温怡说道:

“那可以先让它在我屋里待两天,让我适应适应吗,我要是养得好,就留下它,我要是养不好,就让姥姥送它走。”

小姑娘提出了自己的折中方案。

沈沐笙笑了,“可以啊,我想大王应该会高兴的。”

大王是丁家的原住民,这两天对“小家伙”虎视眈眈的英短猫。

保姆说,自从小家伙来到丁家后,大王的脾气一天比一天差。

她们要时时刻刻盯着大王,防止“命案”的发生。

沈沐笙将温怡想要收养小猫的事情告诉了姥姥爷爷。

丁老夫人是挺高兴的,温怡是个好孩子,一定会对小猫很好的,但高兴的同时,又有些担忧,“外面捡的小野猫,身上还有猫藓,不会传染温怡吧。”

和猫比起来,丁老夫人当然更担心人。

“不会,让她注意点就行,她想养,这就是她的事儿,最近两天,我们又不出去了,让她试试吧,她不行会直接说的,要是能养,这猫我们就带走了。”

沈沐笙直白地说道。

丁老夫人听到后,点点头,“好吧,让温怡试试吧,不要让她逞强。”

“她心里有数的,姥姥放心吧。”

就这样,小猫转移到了温怡的房间。

温怡的房间平时是关着门的,大王进不来,自然没办法“伺机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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