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航远一下笑喷,胳膊肘一抬就捅上去:“我靠!你……我服了你了,什么时候了……你开这玩笑?得,算我白操心!”
“真的!”夏明朗淡淡地笑了笑,许航远看着他的神色,慢慢的,露出震惊的表情。
“真的假的?”
“真的,这次真的不骗你!”
“啊,怎么会,我认识你这么多年了……我记得你当年没这毛病啊,你,你小子当年花着呢!”许航远还是不能相信。
“花那么多不是都没成吗?”夏明朗说道。
许航远愣愣地点头:“也对,搞不好,你就应该这样!你……”许航远失笑,“好嘛,我就想说你小子……我就想,我每回都想说你小子这次总到顶儿了吧!总算是到顶儿了吧……不行,你下次还能给我再折腾点更大的事儿出来。”
“你看这世界太平淡了,需要我给你一点惊喜。”夏明朗笑道。
他其实有点诧异,怎么会忽然想要说这个,可是那些话在他嗓子眼里拼了命地挠,极痒,一张嘴就一骨脑儿地蹦了出来,他想说,莫名其妙的欲望,无法抑制的欲望,让他想要说出一些事,向眼前这个人坦白。
这是个多好的倾述对象啊,他们绝对忠诚彼此信任,他们足够亲密又不必成天碰面相对尴尬,夏明朗心想,大约这本该如此,本来就应该要告诉他:我跟一个男人好上了,我们很相爱,我们很快乐。
否则上天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把许航远送到他面前??
在那个瞬间,夏明朗发现他好像忽然就懂得了陆臻,懂得了他所有的惶恐与不安。不是对未来没有信心,也不是对自己有怀疑,那是一种单纯的不安,源于他们之间最根本的不容于主流的关系,这种隐藏极深的爱恋方式。
如果,如果陆臻真的不在了,他们的爱情是不是也随之消失了?
没有任何证明,没有任何证据,假如有一天连他都忘记了这些……
夏明朗忽然有点不敢想,如果真到了那一天,或者他应该要关照许航远,关照郑楷,关照所有了解内情的人,让他们千万要记得提醒他,时常地提醒——他的生命里曾经有过这样的美好,与这样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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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的讨论很多,其实挺好的,只是请大家不要吵架,任何观点都是可以讨论的,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心声的权利。
昨天看到有人说这篇文章在不知不觉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这让我很惶恐,也让我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的观点系统地说一下。
关于这件事,当然,如果需要定性的话,这是一个错误,毕竟个人审判是不允许的,因为这对制度、对自己都不好。陆臻不应该去截取那个审判者的位置,因为那代表更大的权利、责任与压力。
所以陆臻的行为不应该被鼓励,也无所谓赞美与支持。甚至陆臻本人在他比较正常、比较理智的时候,他也是不会做这种选择的。
好吧,确定了这一点之后,往下说。
一、错误的性质
抛开之前刑讯逼供的部分,格杀本身与人道主义无关,也与是不是优待俘虏无关,更与公平无关,因为即使是优待俘虏,在最公平公正的法律面前,战犯也是会被枪毙的,而且灰帽子也不是战犯,他是罪犯。
我想这不是关塔那摩式的虐俘事件,虐俘是一群人无理由地以另一群人的痛苦取乐并发泄,而陆臻的行为明显不是这样。第一,他并不以此为乐;第二,他也没有真的虐杀。他的确有发泄愤恨的成份在,但是最主要的理由应该还是清除,就是那种所谓的替天行道代上帝行刑的心态。
所以陆臻的错误在于对审判权的篡越,他认为那个人应该死,于是他在愤怒中自封为审判者,独自判决,独自行刑。
那么,究竟谁才有权利做审判,有些人认为没有谁有权判谁死刑,圣经里说除了上帝没有人有审判权,而在当代的中国,普遍认为只有国家主体及代表大部分人民意志的法律有权审判,而陆臻,擅自截取了这种权利。
所以追到根源,陆臻冒犯的不是灰帽子,而是国家公权。
二、为什么招了还是死
我的感觉是,陆臻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这个人应该死,他在把他当成一个死刑犯在操作。其实,如果陆臻真的还把灰帽子当成一个平等的应该享有全部生命权利的人来看待,那么他就不可能对灰帽子做这么出格的刑讯,因为那也是不应该的。
回到开始,最初他们的战术应该是全歼,但是夏明朗要求留活口,于是这个人被留了下来,而且在留下的时候还遇到了一些危险。陆臻在发现灰帽子身上有炸药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击毙他,没这么干不是因为什么人道主义原则,而是非常单纯的因为留下他还有用,这听起来可能很残忍,但却真的是事实。而这一情况,总是会对陆臻产生一些心理暗示。
然后,灰帽子的不合作与死不悔改让陆臻对他产生了一种仇恨心。
最后,灰帽子在整个过程中表达出来的那种攻击性,比如说携带自杀性炸药,坚决不屈服,这让陆臻潜意识中认定此人很危险,而刚好,陆臻当时正处于一种疯狂保护的状态,存在那种誓要清除一切罪恶的冲动激情。
另外,还有一个隐患,如果验伤的话灰帽子的伤口是很不正常的,所以陆臻很可能因此陷入一些危机。
综合所有的这些,其实我觉得无论最后灰帽子是不是会招供,陆臻在开始逼问他的时候,可能就已经没打算留活口。
三、以陆臻的个性是不是真的会这么干
站在作者的立场上讨论这个问题很是牵强,而且,我想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陆臻,所以我只想扯些周边话题。
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侠客崇拜,梁山上的杏黄大旗在人们心中飘了几百年;当然,欧洲也有他们的罗宾汉;而就算是目前号称最具程序正义与人道主义精神的美国,无数个蒙面或者不蒙面的超级英雄在漫画与电影电视中叱咤风云,被崇拜被歌颂;在日本,水冰月说我代表月亮惩罚你。
然而究其本质,这些人多少都犯过像陆臻现在这样的错。
自封为审判者,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判断他人罪恶与否,并行刑。
替天行道,这是一种古老而真实的欲望,很多人不做,只是因为能力不够。而有些人做了,但其实并没有那个能力承担这种责任。因为权力越大,则责任越大,所以行侠在有些时候也是不好的。
四、关于正义与公平
我发现有些人能够接受秘密刑讯却不能接受私下格杀,为什么呢?其实在我们心中,所谓的公平也不是一尘不染的,我们都会根据情况做一些倾斜。就像我们普遍能接受抓到小偷当场打一顿,却不接受抓到杀人犯就地干掉,但其实这都是一种位格的篡越,都是错误的行为。
我常常想,是不是有人可以真正做到绝对的公平,对所有人的公平,在越战后期战场上有不留俘虏的私下共识,前因后果在此不便累述,只是简单讨论这种情况,大家觉得这是对的吗?当然也是错的。它公平吗?很不公平!如果把人当成个体来看待,别人的反抗与杀戮为什么要由这个人来承担。
可是后来为什么变成这样了呢?因为绝对的公平总是不存在的。
可能对于当时战斗在那块土地上的人来说,敌人的生命怎么能与战友相比呢?杀错一百个俘虏也比不上不杀却害死了一个兄弟来得重要吧。
这是错的,然而这却是最真实的人性。
当然,如果陆臻最后没有格杀灰帽子,灰帽子被带回审问,判决死刑,而陆臻因为私下刑讯接受审查并处分降职……这样的情节确是更正义更公平的,我们以前也见过很多这样的作品,只是看多了,偶尔我也会有疑问,真的全都会这样吗?
我们真的可以对敌人一视同仁吗?真的能把他们当成是与兄弟战友一样值得尊重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