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部分(1 / 2)

>什么的集中贩卖,陆臻反正力气大,满满地装了一箱,眼下哗的一下子拉开,目光晶亮地看着夏明朗:“你喜欢吃哪种?”

夏明朗抬眼看向他,笑眯眯地说道:“我喜欢吃榛子。”

陆臻脸上一红,骂道:“流氓。”

“哎,”小夏队长一脸的纯真无辜:“我要吃榛子这有什么流氓了?”

陆臻挑出一大包塞到夏明朗怀里:“给,吃死你。”

夏明朗随手就握住了他的手腕,指尖上一凉,碰到个光滑冷硬的东西。

“你,打算就这么一直戴着?”夏明朗摸着陆臻手腕上的镯子。

“嗯,不训练不出任务就戴戴呗。”陆臻笑了。

“那我呢?”夏明朗圈住自己空空如也的手腕,回来之后就拿下了,虽然这东西不是戒指,可仍然不好解释。

陆臻狡黠一笑:“看我的!”

他埋下头去箱子里翻找,拽出一大包的小硬纸盒子,夏明朗探头过去看,顿时就傻了眼,满满当当的全是各种各样的手镯、项链、挂件坠子什么的。

“你这是?”夏明朗迟疑道。

“我一会儿就拿着去送人去,这就是掩护,学着点,哥们儿我早就计划好了。”陆臻骄傲地眨着眼。

夏明朗苦笑:“你这是,花了不少钱吧,啧,给自己买个600多块钱的东西,大手笔烧钱打掩护。”

“是啊,花了我小一万呢!”陆臻一脸的心疼:“可那不是没办法嘛!其实说到底戴什么都不是重点,关键是,咱们得要能一起戴啊!”

夏明朗摸摸他的脸,温声道:“我一会儿就戴起来。”

陆臻展颜而笑:“那好,我先回宿舍,把粮食给那群吃货扛过去。然后……”陆臻顿一顿,笑出小小的尖牙,耳垂染了粉霜:“然后,你今天晚上别加班。”

“知道。”夏明朗笑得极为道貌岸然。

陆臻扭捏,忽然笑一笑,凑过去在夏明朗脸颊上亲了一下,夏明朗被他亲得一愣,心中又是囧又是甜,又觉得肉麻偏偏还特享受,彻底地僵了。陆臻拎着东西走到门口,忍不住又回头,笑道:“哎,说真的,你这几天有没有想我?”

夏明朗终于忍无可忍,抓起桌上的矿泉水瓶就砸了过去,吼道:“想!”

陆臻一缩头躲了,笑的心满意足地开门而去。

右手边第一个抽屉,夏明朗拿钥匙把它打开了,一层层重要的文件之下压着一只不锈钢质地的镯子,冷硬的银灰色,带着纯粹的几乎是粗砺的金属质感,不漂亮,与漂不漂亮完全无关的一个东西,然而它是钢性的,粗糙的血性。

夏明朗用指尖小心地抚摸着它的纹理,然后咔的一声,把它拷到自己的左腕上。

从此以后就是两个人了。

不再自由,不再能为所欲为,生命的一半要与另一个人分享,要开始对另一个人负责,帮助他,支持他,从现在起,包容他的一切,现在或未来,好或者不好,要信任他。

直到不再爱了,直到,他真的让你失望。

然而,付出的收获便是,在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人,同样地这样对你,全心全意,在刀山血海里走过,在尘世倾轧中挺立,不离不弃。

陆臻!

夏明朗微笑。

这才是两个人,两个人的生活。

这才是,属于你和我的,快乐人生。

——快乐人生本章完结——

麒麟正传 第二章 快乐人生 后记 公告

章节字数:3057 更新时间:09…04…16 21:12

后记:

有一句话我其实常常会跟人说到,我说爱情这东西其实不值钱,第一次听到的人都会诧异,会很惊叹说:啊!你怎么可能这样认为。但其实我还真就是这么认为的。

我觉得爱情这玩意本身,就像印钞票的纸,做菜的盐,就它独立个体而言其实没有太多的价值和意义。有价值的是人,只有聪明诚恳而又善良的人,才会让爱情变得美妙非凡。所以一个真诚的爱人是可贵的,值得尊重的,即使他的爱不是你想要的,也应该要尊重他的付出。两情相悦则是这平凡世界里最动人的神迹,纷繁俗世中,两个人相遇,你爱的那个人刚好也爱你,多么神奇。

爱情也是有好有坏的,真的,所以真爱从来不是无敌的,就像一个菜不会因为猛放盐而变得美味。爱情当然是需要技巧的,如今说到爱情的技巧,人们十之八九会认为那是花花公子用来拐人上床的手段,其实……当然不是的。一个好的爱人能让爱情从一分变十分,一个坏的爱人也可能把十分的深爱折腾成怨怼。所以有时候我们可能不能老是去羡慕说为什么别人的爱人就那么好,为什么我总是遇上铿人,偶尔也是要反省自身。

很多人都觉得夏明朗是绝品,但其实,如果他没有遇上陆臻,很可能,他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传统的好男人,好老公,对妻子温柔宽容。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合格的妻子不需要夏明朗那样的挖掘自己。当然,一个普通的妻子也不可能给他这样的满足与激情。

队长说陆臻是他的奇迹,很多人觉得这话说得真肉麻有水平够煽情,但其实对于他而言,却可能是最直白简单的真心话。从来没有哪个耳朵会被嘴巴说服,语言的魅力永远敌不过内心的坦诚。

对于夏明朗来说,陆臻给了他全新的生活,一种在他原本的认知范围中完全没有想象过的生活,他可能从来没想过他可以与一个人这样的分享人生。我想,在队长曾经最好的梦中,最完美的爱人也不过只是能包容并怜惜他满手的鲜血,在他疲惫时安静的陪伴。可是陆臻不一样,陆臻真的能理解,而且陆臻真的够美好。

有时候觉得,队长这人骨子就是个霸道狂热的男人,他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欲望去完全占有一个人,但是理智会告诉他这不可能,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不能达到这个程度,而同时,你不能这样影响别人的思维,不独立的个体是无聊的。

然后他遇到了陆臻,那个强大的理想主义者,拥有水晶一样干净透明的心灵与坚韧的意志,他简单到无法被打败,他复杂到可以用理论去精确形容这个世界,他不会被宠坏,他不会被管死。

而这个人,此刻全心全意,完全属于他,生死无悔,有如奇迹!

一切,两个人的一切都是彼此成全的,相爱是两个灵魂之间的碰撞与依恋。

因为他是陆臻,所以他可以遇到夏明朗。

也因为他是夏明朗,所以他可以遇到陆臻。

我相信尘世中我们都有那个人在等待着,如果他还没出现,不要太着急,先做好自己。

关于下一步的更新计划的公告

快乐人生写得很入戏,写文时作者入戏有一个好处就是会比较生动,而坏处就是会控制不住节奏。所以有些朋友觉得好像有点腻了,其实是有点,而且有人会觉得假期怎么这么长,其实假期不长,只是我把它事无巨细的拉长了,我像是长了一双太过精细的眼睛想把一切都看到,一切都写出来。这个状态其实不太好,好在目前结在这里,看来还算差强人意。

而同时我也需要整理一下心情,从这种会让人不自觉沉溺的粉红色的入戏的泡泡中抽身出来。

有时候回头看,会觉得这两个人很可怕,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爱情,爱情怎么可能没有猜忌没有怨怼,没有小心翼翼与不甘心,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信任,相信自己就算是残破不堪了,也会有人视之如珍宝,从肉体到心灵的契合。

我期待写出这样的感情,而现在我做到了却也不免感觉到恐惧。

这样的爱情太可怕,像最好的酒,如果经历过,那么后来的人生就会索然无味,好在他们有那个能力守得住。可是我想我们,我……与绝大部分看这篇文章的朋友们我们都不是夏明朗与陆臻,我们怯懦、不够聪明、不够坚定,会不平、会不甘,我们是普通人。我忽然开始害怕,觉得好像有这样的神话一样的故事对比着,好像我们都不配去寻找爱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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