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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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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那就别让主角死呗,自己的小说自己怎么写都可以。

我:我也这么跟她说的啊,但是她跟说,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的作家和她的作品能那么红吗?就是因为那个作家写死了很多她笔下的人物,情节各种虐各种可怕,没几个好结局。如果要是HE估计也没那么多人记得了。。。

小D:用悲剧来让人记住,多可怕的事情。。。不过确实,一个人的死亡能让爱他的人记住很久很久。

我:我妹啊,她一开始是想写悲剧的,设定了一个绝对会让人惊艳的主题。结果最后计划夭折了。因为她舍不得,舍不得自己当儿子一样塑造的主角,或者任何一个配角死去。所有不是自然死亡的结局都是悲哀的。。。呵呵。。突然想到了,之前她也跟我说过,生活不能像小说,因为生活中应该充满温暖,快乐的事情。而小说里总会有些让人伤心的事。就算我跟叔之间没有什么伟大的事迹,那么变态曲折的爱情故事。。。但是,我觉得只要有他在就好了。

老板:。。。。。如果我家那个真出了什么事儿,估计我也。。。。虽然总抱怨他怎么还没挨枪子儿打死,但是。。哎。。

小D:。。。。所以我才讨厌告别,死亡,还有红色。。。

我:所以啊,平平凡凡挺好的,老子不求金银珠宝,或者什么狗屁权利官职,只要能平平安安快快乐乐活着过日子就行。有钱怎么了,再多的钱或者能力,也得不到开心,有什么用。。。

小D:这也是我选择开情趣用品店主要原因!~~~

老板:你那是纯粹为了找炮友好不。。。别扯蛋。。。

小D:开酒吧为了倒卖大麻的人好意思说我?

我:。。。。。。咳咳咳。。。。哎。。人生历练真丰富啊。。

小D:你腰那么细,会下腰吗?

我:必须会,小学3年级还考过。。。

老板:成,你大学毕业后如果没找到工作,要是缺钱我介绍你去个地方跳舞,你要是会跳钢管舞或者跟管子比较熟,一晚上能挣1000块钱呢。

我:。。。。。。那就不必了。。。。我觉得我应该到不了那个境界。

小D:噗。。。不要这么死板嘛,我当年就是用跟管子相处了1年多才挣出来MBA的学费。

我:就你那个摔下舞台的技术?雇佣你的老板是多想不开等着倒闭。

小D:。。。。。。。。。。

穿着紧身V领黑衬衣黑皮裤,腰上还被小D挂了2条皮带子,头发上面起码被抹了10斤发胶,脖子上挂了3条项链。。。。照镜子后就是一个典型站大街骚包的。。。形象。。

最可怕的是我还穿成这样出门了。。QAQ。。被小D拖着死命拽出公寓时迎面正好看见叔,这货二了吧唧的提着地铁站旁边打包的快餐盒,然后。。直直的从我身边走过去了。。走过去了。。走过去了。。。。过去了。。。去了。。。了。。。。看都没看一眼。。。。马勒戈壁的。。

小D:刚刚那个提着汉堡王袋子走过去的是不是你家那个?

我:。。。。。。。不是。。米歇尔昨天从楼梯上摔下来骨折住院了

小D:。。。。。_( ̄0 ̄)_'哦~' 。。。走走,我们去玩~~~

【回家后发现叔躺在床上直哼哼,说是去阁楼的时候踩空楼梯摔下来了,虽然没骨折但是脚扭了筋。小D自告奋勇说会按摩,再配上中国特产红花油,叔差点没疼哭了。。】

去了一个很美式的酒吧,里面有吧台有餐桌,只不过从老板服务员到顾客全部都是男性,店门口的每日特色菜单下面还写着【如果你是gay,欢迎光临。如果你是女性,抱歉在这里你不会受到任何回头率和注目,即使你完全没有穿任何衣服。如果你是老板喜欢的类型,你会得到一顿免费的晚餐】

老板是个长像18岁,实际年龄已经三十多的大叔心正太娃娃脸男生,和小D同流合污一拍即合的狐朋狗友【老板的故事以后详细再说】。

见面第一印象就是我艹劳资屁股又被狠狠拍了一下。。尼玛。。。。能不能有点节艹。。

直径近20厘米的芝士汉堡,1厘米宽的粗薯条吃的我各种满足,小D用看怪物一样的眼神见证了我把食物全塞进肚子里的可怕过程,还担心的说:你悠着点,这是饿了多少年了?

我:不用担心,食量一直很大。

小D:谁特么的担心你了,我担心你撑坏我的衣服!你看看你肚子上撑起来的那几条带子!

我:。。。。

酒足饭饱后坐在吧台上看老板变魔术一样的调酒,手指灵活的跟编麻花一样不拖泥带水,他快速的将几瓶洋酒分别倒进杯里后利落的合上,抛在上空甩来甩去,调酒杯在他手中就跟有灵魂一样不断在空中跳跃。我目不转睛的盯着那银色酒杯,目光也跟着它一上一下的移动。

小D调笑道:看呆了吧,他调酒就跟看艺术品一样,人,酒,动作,就像毕加索的画一样精致。

果真如此,老板的瞳孔是翡翠般靓丽的绿色,皮肤苍白,手指如钢琴家一样细长,骨节分明,一举一动都跟俄罗斯蓝猫一样,慵懒,美艳,让人不舍得移开视线,想要伸手上前去摸一摸它高贵柔软的灰色毛发。

老板挥舞了好一会儿调酒杯才舍得将它放下,用手掌拍碎几块冰块放进三只高脚型鸡尾酒酒杯中,分开调酒器,鲜艳的酒水哗啦啦啦的倒进了玻璃杯里,与冰块形成一些很好听的气泡声。也没放任何装饰或者橄榄调味,他推了两杯到我们面前,眼睛笑成湾湾的月牙型,说:我最引以为傲的作品,请你们的。

酒杯里盛着湛蓝色的液体,因为放了冰块呈现出由浅到深的色变。

小D很自觉地接过来递给我一杯,还趁机嘲笑道:据说中国可是传统保守,古老又无趣的大国,你这样的乖乖孩肯定没有喝过这种漂亮的东西。今儿就当给你上门课。

接过酒杯仰头一口灌下去,冰凉的液体很快通过食道进入胃中,腹中也传来一阵冷意。这是我至今喝过最好喝的酒,没有烈酒辛辣的口感,一股甜丝丝的味道结合着很浓重的葡萄酒味充满口中,朗姆还有巧克力的滋味让人欲罢不能。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经常吃的枣糕,还有姥姥自己酿的葡萄酒的味道。一杯酒下肚后习惯性用舌头勾了一块冰块进嘴里嚼,脆脆的冰块在口里渐渐融化,牙齿卡拉卡拉将它咬碎然后一口咽下去。

老妈跟老爸离婚后用赡养费开了间很大的酒吧,从11岁起开始训练我跟妹妹喝酒,她很经典的一句名言就是:老娘累死累活把你俩从肚子里弄出来,可不是为了让别人用一杯廉价的掺水酒就把你俩骗走的。所以以前在别人都好奇酒水滋味时,我一点也不在乎,老妈虽然不算是个称职的良家妇女,但她确实教会我们如何喝酒,分辨各种酒水,用安全套,如何处理一夜情和前任恋人关系等等社交必备手段,也养成我现在这种放荡,大胆的性格。

用舌头舔了一圈嘴唇,才将杯子递给老板,回应:这是我至今喝过最好喝的酒,你有给它取名字吗?

老板:没有给它取名字,我从不给任何酒起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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