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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2 / 2)

让男孩奇怪的是朱玉珊仍旧没有再婚,几年来都是独自带着女儿生活。这次看到她,叶攸同发现她稍微清瘦了一些,面目依旧姣好。两个人以前并没有什么交流,现在看到叶逢春带着女儿一起玩,竟然默契地脸上都浮起了笑容。

“小同,阿姨以前对你不好,早应该对你说声对不起。”女人坦然地望着这个已经长成温润青年的孩子,不禁感叹岁月的力量——当年那个畏畏缩缩的沉默男孩,竟然变化如此之大。

叶攸同反倒吓了一跳,“朱阿姨,您没有对我不好,不需要道歉的……”比起杜荣发那种人,朱玉珊顶多是不够关心他,哪里谈得上不好。

“不是的。”朱玉珊摇摇头,“你从小就特别在意你爸,总让我觉得你可能会对芃芃起坏心,所以做了一些很过分的事……其实都是我心里有鬼才会这样。”她一直记得自己将这孩子从女儿身边推开的时候,他脸上那种不可置信继而又自卑的表情。

男孩现在才知道继母的心思,差点红了脸——他的确是从小就对父亲关心过度,没想到她这么早就看出来了,“我挺喜欢芃芃这个妹妹的……”

“我知道,其实你对她很好。”朱玉珊朝他点点头,“你是个好孩子。”

“朱阿姨,你为什么……”叶攸同一直很想问她为什么不再婚,难道妹妹不需要亲生父亲吗?不过这种问题又很难开口,说了一半他又收了回去,觉得有些尴尬。

“嗯,是芃芃不肯要,我不能违背她的意思。”女人似乎知道他想问什么,非常大方地说了出来,“她只认你爸爸一个人。”虽然那时候嘴上任叔叔长任叔叔短,说爸爸这不好那不会,可是到了要让她叫任叔叔爸爸的时候,当时才六岁的倔强女孩却一直保持沉默,整整一天不肯吃饭,并且扬言如果妈妈和任叔叔结婚,她就要回家找爸爸。

“芃芃她真是……”叶攸同不禁叹一声后生可畏,他这个彪悍的妹妹长大之后或许比十个男人都要难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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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入大二之后,叶攸同从新校区搬到大学本部,离叶逢春的实验室更近一些,可是两个人相处的时间却变得比以前减少了。

首先是叶攸同学习和社团活动时间安排得很满,其次是叶逢春需要参加许多讨论和研究,还有江漱石无暇出席的一些场合,都通通交给了他。两个人在各自的圈子里努力着,日子过得平静而充实。

随着孩子越来越自信,越来越光彩照人,叶逢春又多少有点后悔让他的宝贝去抛头露面。校篮球队成员,说穿了就是各路色女的重点关注对象。偶尔在书房的字纸篓里发现粉色信封时,男人惟有苦笑。有一天在刮胡子的时候在镜子里发现自己眼角有了一些细纹,以前从不在意这些的叶逢春突然有种惴惴不安的感觉——他的孩子,实在是太年轻了。二十岁的差距简直就是两个世界。

有好几次叶逢春去看他比赛,看到队友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虽然不至于感到自卑什么的,男人多少会感觉有些不是滋味。

不过这样的情绪总是一刹那,那孩子对他的感情叶逢春是知道的,断然不会因为年纪老而嫌弃他,反而在两个人相濡以沫的日子里更加深厚。而且再不济自己总是他的父亲,只要能够守护他一生就好。

“爸爸……”叶攸同揉着眼睛跟在父亲身后,“今天怎么起这么早?又不是星期三。”

看到孩子睡意朦胧的样子觉得十分可爱,叶逢春低头吻了吻他的脸颊,“爸爸要出去开个会,晚上不回来吃晚饭。”原本昨天就该告诉他的,可是孩子晚上训练回来看起来很累,洗个澡就睡觉了,叶逢春没舍得打扰他。

“怎么又开会。”叶攸同差点要嘟嘴抗议——不管在学校里变得如何干练,在父亲面前,他永远可以像个小孩一样撒娇,“我们都好几天没有一起吃饭了。”

听孩子这么说男人有些汗颜,明明以前就是为了多有时间陪他才从叶家退出来,没想到不管身处什么位置,中年男人似乎注定都是忙碌的,“对不起啊,最近事情比较多。你看爸爸忙得眼角皱纹都长满了。”

非常善于转移话题,男人知道孩子一定会因为心疼自己而分散注意力。果然叶攸同听到父亲这么说,立刻忘记追究他又要开会的事,捧起他的脸开始仔细端详。仍旧只见眼角有几丝显得很温暖的笑纹,并没有他说的那么夸张,男孩喃喃自语似的说道:“没有啊,爸爸这样很帅很成熟的……”

“呵呵,小鬼头。”这少有的情话让叶逢春明显很高兴,他揉了揉儿子的头发,“就知道哄爸爸开心。”

叶攸同圈住他的腰,“是真的啊。”

“好了好了,爸爸要出门了。”生怕和孩子再这么缠绵下去会出不了门,叶逢春轻轻将他拉开。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对了,今天十四号了吧?九月的《苏世》还没出?”

《苏世》是中文系系刊的名字,他记得差不多每个月十号之前孩子就会主动给他一本,并且会逐一说明哪篇文好,哪个版面是他帮忙排版编辑的之类,可这次到了现在还没动静。原本叶逢春想带在身边,如果开会无聊就拿出来看看的。

“诶……那个,这期不好看所以没拿……”孩子嗫嚅着,脸却可疑地红了。叶逢春看在眼里没有多说,只是“哦”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第二天叶逢春在学校图书馆里找到了当月的中文系系刊,翻遍全书终于在本科生七律习作选中看到一个题为《廿一感怀有寄》的豆腐块,署名“拙人”,一看全文不用认也知道是出自谁的手笔。

“薤露方曦小早孤,当年幸赖识哀雏。宽仁自古皆君子,怜我如何不丈夫?岂独今生多畏惧,分明后世两模糊。殷勤寄语堂前燕,指点芳春认旧途。”

看了一下,栏目编辑老师的点评是:“作七律似觉不稳,入词更妥。然尾联真痴语也。”

当时叶逢春差点在图书馆里笑出声来——怪不得那孩子扭扭捏捏地不让他看,这么酸文假醋的,敢情是打算连来世都要把自己定下了。开始男人只是觉得这诗稚嫩好笑,可是越读越觉得他的孩子竟然是如此细腻敏感哀乐过人,小小的诗篇虽然不华丽不深刻,却透着对他如诉如泣的真挚和深情。

说起来,去年大一时候孩子还在编辑部打杂,这学期刚开始不久就在系刊上发表了东西,不得不说是个巨大的进步。叶逢春知道自己并没有看错,他的孩子虽然不是绝顶聪明,却很有学习的毅力。他说以后要进报社或者编辑部的事,一直都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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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几天就是中秋,又正好是叶逢春四十一岁的生日,全家人在老宅聚会之后,叶攸同照例带着微醺的父亲回房休息——因为叶傲冬尚未成婚,出于对大哥的尊重,目前主卧仍旧属于叶逢春。

拉着孩子躺在那张神秘的大床上,叶逢春像只八爪鱼似的紧紧抱着儿子不放,笑得神经兮兮的,弄得叶攸同有些莫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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