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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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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种事情,无论自己怎么拼命爱他,也是没有办法弥补的……

第四十三章

“喂,你爸真的不是妖孽吗?”

学校体育馆的篮球场内,比赛尚未开始。身为外语系篮球啦啦队成员的司蔻蔻拉过叶攸同悄悄地咬耳朵,眼睛还不忘朝叶逢春站着的地方瞟去,“他老人家怎么也有四十了吧,为什么瞅着越来越年轻了,不像你爸倒像你哥……”

当年这姑娘发现同桌选择了这所大学,立刻觉得好玩似的追过来,那时候男孩才发现其实她的成绩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要龟缩在那样的差生班级里。

“你胡说什么啊。”叶攸同啼笑皆非地打断她。刚才这家伙煞有介事地把他从父亲身边拉走,还以为有什么重要的事要告诉他,谁知竟然是这样无关紧要的一句闲话,“我爸原本就是这样的啊。”爸爸长得太帅,这一直是让男孩既骄傲又烦恼的事情。

“啧啧,你这话说得可真让人火大。”司蔻蔻一脸的坏笑,“我说,他是不是打算一辈子不结婚了?那也太暴殄天物了吧……”

原本就有心事的叶攸同听她这么一说,不由得沉默了一下。过了好半晌,才带着些迷惘地说了一句,“我不知道。”

想起爸爸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尽管那时他还小,也已经觉得仿佛世界末日。如果叶逢春什么时候想要再婚……叶攸同简直不敢想象自己会怎么样。

虽然从没有明确对他说过什么承诺,可谁都看得出来,叶逢春实际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两个人能够长期平稳地生活在一起。按说叶攸同应该感觉安心才对,可是年纪越大他越是觉得自己那么执着地要独占叶逢春实际上对他一点也不公平——他明明那么喜欢家里人多热闹,上次那个女的带来一个小孩,爸爸就显得很高兴……现在这样深居简出过得冷冷清清的,完全是为了将就这份见不得光的感情。

“诶,你怎么了?”司蔻蔻拉了拉他运动衫的下摆,“别发呆了,赶快回你们队去,比赛要开始啦!”

看到平时斯文内向的儿子在球场上轻盈地跑跳碰,透着一股飞扬的青春气息,叶逢春不自觉地勾起了唇角。他的同同的确是长大了,修长的身体瘦削而矫健,不再是当时那个他从垃圾堆里拣回来,被虐待得人事不知的小可怜。男人还清楚地记得在得知自己可能有个亲生儿子的时候,他的心情是如何的复杂与激动;然而在砸开那道门看见破败的棉絮里躺着陷入昏迷的孩子,他又是如何的心痛与内疚。

现在想来,叶逢春完全可以理解这孩子为何会对自己抱有超乎父子的感情——当时他不过只是付出了一丁点的温情,这个从小孤苦伶仃的孩子就已经离不开他。在经过那些非人的折磨之后,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对他的依赖和向往一年一年地积累起来,已经慢慢渗入骨髓之中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如果要硬生生地拔除,势必会让他痛不欲生。

当时叶逢春之所以会考虑结婚,其实也是为了能有人帮忙照顾孩子。可惜他到底年轻,根本不知道一个女人如果爱着自己,又怎么会心甘情愿地替别人养孩子?那纯粹就是一个错误……幸好一切都已经结束了,现在他只需要一心一意地爱这个孩子就好。

他的宝贝是多么年轻,多么可爱啊……看到叶攸同和同龄人热火朝天地满场跑,从未如此真切地感受到两人在年龄上的巨大差距,男人不禁发出这样的感叹。想起刚才他跟女同学走到一边去说悄悄话,所谓的青梅竹马应该就是这样吧。

一小时左右的比赛叶攸同参加了三节,差不多有半个小时在场上,作为小前锋这场比赛他的表现可圈可点——虽然个头不算高,但胜在有毅力有拼劲,内线传球稳健并不急于投篮立功。后来因为体力已经明显跟不上,教练将他换了下来。见孩子挥汗如雨的样子,叶逢春心疼得不行,赶紧走过去递给他一瓶运动饮料,并用干毛巾替他擦去一头一脸的汗。

享受着爸爸如此贴心的照顾,叶攸同有些赧然,心里更多的却是甜蜜,当下静静地坐在父亲身边和他一起观看接下来的比赛。

外语系的男生不如中文系多,相对而言篮球水平也稍逊一筹。经过一阵搏杀,最后还是中文系险胜。由于这是新生之间联谊性质的比赛,其实结果并不重要,最重要的只是掺和而已。在比赛结束之后,两个系的一群年轻人不顾男孩们一身汗臭,又突然决定一起去唱卡拉OK。

叶攸同起初犹豫了一下,因为他实在舍不得把父亲一个人丢下跑出去玩,可是他又想起那天叶逢春喝醉了说出的心里话。

“你不要为了爸爸放弃自己的生活啊……”

男孩知道,父亲这都是出于对他的爱和期许,不希望自己和社会脱节。

“爸爸,我和同学出去玩一会儿,晚上等我回家一起吃饭。”叶攸同磨蹭着走在最后,匆匆跟叶逢春交待一句。

见孩子对自己如此挂心,叶逢春已经满足,“好好去玩吧,晚饭不回来吃也没关系的。”

“才不呢,他们吵死了!我一定会回去的。”朝父亲笑了笑,男孩这才跑上去追上同学们,“你要等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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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包间里灯光昏暗,同学们唱歌喝酒猜骰子,一个个都玩嗨了。对这些项目都没兴趣,叶攸同觉得有些没意思。刚才为了凑兴他喝了一些啤酒,现在只想睡觉。可恨司蔻蔻说是有事一早溜走了,否则听她在耳边说说疯话也是好的。现在男孩有些后悔为什么要硬着头皮来这儿玩,明明又不喜欢。如果不是为了让爸爸安心,他宁愿回家看书。

看时间就要到六点,有点呆不住的叶攸同出了包间,打算去躺洗手间回来就向大家告辞——一直这么玩下去,都不知道要耗到几时。

“叶攸同,你怎么不和大家一起玩?”

刚嘘嘘完正准备去洗手,突然有人在男孩耳边说了一句话,结结实实地吓了他一跳——那浑厚含蓄的声音和沉稳的味道,竟然跟叶逢春有几分相似。

“诶,你……”发现对方虽然有些面熟,自己却叫不上名字,叶攸同不觉有些尴尬,只猜想这大概是外语系篮球队的同学。

“我是校篮球队的袁嘉礼,核工系三年级。这次比赛由我负责外语系一年级同学的训练。”似乎发现自己被无视的事实,那个黝黑高大的男孩挑了一下眉,无奈地补了一句:“司蔻蔻是我堂妹。”那精灵古怪的家伙八成根本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这件事。她大概巴不得跟袁家撇清关系吧,连姓什么都不要了,倒是使唤起家里的男人来毫不手软。

“咦?”叶攸同这下才抓住重点,“学长你好……对不起,司蔻蔻没跟我提过。”他有些抱歉地朝对方笑笑。刚进大学不久,他也不清楚校篮球队的成员究竟都有什么人。

“没事,她一向这样。”袁嘉礼倒是很坦然,接下来话锋一转进入正题,“我其实是想问问你,要不要加入校队。”从训练到正式比赛,他在堂妹的洗脑之下,不动声色地观察了这家伙一阵子。虽然体格不是十分理想,但是技术和毅力都不错,基本上加入校队的储备力量中还是够资格的,好好磨练一下或许还能派上点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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