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之深,责之切,这话一点不错;关心则乱,这话也丝毫不假。但凡了解我一些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人嘴硬心软而且又怕血又怕疼,根本不可能杀罗烈,更不可能自杀。而他不光信了,还深信不疑……
想到这些,我忍不住笑了,心底也变得甜甜的。可再想想,甜就变成了酸,笑容就变成了眼泪。这么久没有消息,不知道他还好吗?
我哭着哭着就不省人事了,等醒来时已太阳高照。我收拾好自己和家里的琐事,又讲了两段故事,估摸着是该出门买菜的时候了。我想拉上小五一起,但他宁死不从,嫌姑娘们太热情,任凭我连哄带骗终不肯踏出家门半步。这死孩子真迂腐,不就是让人看看吗?又不是没穿衣服。
我挎着篮子出门去,姑娘们就跟约好了似的都堆在我的必经之路上,她们的目光如追光灯一样打在我身上,看得我浑身火热好不自在。昨天送鸡蛋的小女孩大着胆子迎了上来,怯生生的问道,“他今天怎么没出来?”
看她娇羞可爱的模样,连我心跳都要漏两拍,小五这家伙却无动于衷,难不成真是对女人没兴趣?我本想逗逗她,问问那个他是指谁,可看她满脸绯红又忍不下心,只好老老实实的答了,“他在家歇着呢。”
她低着头,摸着自己垂到颈边的大辫子,她的辫子油光水滑映衬着苹果般的小脸。六,七年前的我,是不是也有过这般可人的风景呢?我情不自禁摸摸自己的脸,已经比城墙拐弯还厚了,若想改过恐怕为时已晚。“你叫什么名字呀?”我悄悄问道,“回去我好告诉他,你问他好呢。”
小姑娘的脸更红了,低声告诉我,“青青。”
其实我觉得她叫小红更合适,脸蛋红红的,嘴唇也是红红的,红得让人想咬一口。不知道是不是小姑娘都跑得特别快,反正她是挺快的。我要是个男人肯定会追上去,然后把她拉到没人的地方,尝尝那张脸是不是真的和苹果一样甜,只可惜我不是,所以只能呆鸟似的傻站在原地。
青青走后,我又被更多的姑娘包围了,结果今天小五没跟着出来,我的收获反而更多……我不免有点怀疑,那小子是不是早料到众家姑娘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存心玩欲擒故纵呢。
刚到镇上没多少时候,就见飞沙走石,乌云压顶,急忙找了个凉亭避雨。虽然衣服已经湿了,但雨下得这么大,我总不能淋着回去吧,可这一等又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我站了大约半个小时,雨不仅没有停的意思反而越下越大。这雨要是下到明天早上,我还得站一宿不成?
即使在亭子里,还不是不免有雨落进来。为什么人家穿越可以进皇宫王府吃香的喝辣的,我就得浑身又湿又冷跟丧家犬一样站在这?同穿不同命啊。正在此时,一把绘着山水垂柳的油纸小伞出现在我的头顶,我转过头看着打伞的人。那是一个方巾青衫的青年书生,眼神温和有礼,脸上却没什么表情。可不知怎的,我总觉得他身上桀骜的霸气远大于谦和的书卷气。
他指指伞又指指外面,没有说话。“公子想送我回家?”
他点点头,又指指自己的嘴,摆了摆手。我当然很想回家,可又怕他心怀不轨是个中山狼。然而转念一想,他若真是为了莫言的下落而来,就算我拒绝他,他也会想办法跟着我,我总不能在外面呆一辈子的。
我狠狠心,点了点头,“那就谢谢公子了。”
这一路上很安静,除了雨打在伞上的滴答声,就是我的心跳。伞不大,刚好能不让我淋湿。我偷偷打量着他,人长的倒是挺端正,可惜面部表情有点缺失类似面瘫,兴许是因为残疾的缘故不喜欢表露感情吧。挺好的小伙子,偏偏是个哑巴,否则没事来段淫词艳曲多有情调啊。
我好想哭,小五居然撑着伞在巷口等我,算他有良心,没让我白疼一场。他对那书生谢了又谢,而那书生只是摇头摆手。我躲到小五身边,才看到那人的半边身子全湿透了……人家对我这么好,我居然还怀疑人家别有用心,惭愧惭愧。
我们别了那书生慢慢往家走。“这是唱哪出?《白蛇传》?”小五幽幽的说道,“你可不要以为他真是个书生。”
“唉,果然不是许仙啊。你觉得他身手怎么样?”
“不知道,至少轻功不错。”小五瞟了眼我的脚,“他鞋底的泥比你鞋面上的都少。”
“你说,他要真是为了莫言的下落而来,有必要对我那么好吗?”
小五斗然停步,“你不会觉得人家看上你了吧?”
“我年轻美貌,他看上我不应该吗?”
小五叹了口气道,“今晚得给你喂点雄黄酒了。”
“万万使不得,”我笑道,“真要把他吓到,我可没本事盗仙草去。”
吃过晚饭,我给小五讲了青青的事,他好像全然没有兴趣,只是一个劲的催我讲故事。可怜的我被生生摧残了将近两个小时,实在扛不住了,“青儿,姐姐累了,咱明天见吧。”
“你叫我什么?”小五用近似于见鬼的表情瞪着我。
“没什么呀,”我笑嘻嘻的答道,“我要是白娘娘,你可不就得当青丫头嘛。”我话没说完人已夺门而出,量他还不至于追出来打。
第四十七章 仲子逾墙
第四十七章 仲子逾墙 我失算了,呜呜呜,我以为他不会追出来,结果他不光追出来了,还把我堵在墙角,更无耻的是他居然弹我脑门。本来我智商就和美貌成反比,被他一弹说不定日后连大小便都不能自理呢。
苍天为证,我就是想夸他长的俊跟女孩子一样好看,绝没有嘲笑他娘娘腔的意思,是他自己内心阴暗老觉得别人对自己不怀好意,跟我没关系!我分明是一高举和谐大旗的良民,但不知为什么总被人错看成委琐怪大叔的异性同类。
我捂着脑门勉强支撑着逃了回去,关好门窗,以风卷残云的速度把自己脱的就剩条内裤,然后飞扑进被窝,光速入睡。被窝里暖融融的,有我的气味,舒服极了,对治疗失眠心悸等症有无比强大的作用。
靠,又做梦了,真倒霉。这恶心的梦啊,明明知道是梦还醒不过来,什么鬼东西在背后蹭来蹭去怪凉的?我迷迷糊糊的伸手去摸,妈呀,不是梦,有只爪子,男人的爪子!我刚要叫,不知那厮做了什么手脚竟让我一声都吭不出来,莫非是点了传说中的哑穴?
冰凉的手摩挲着温热的背部,贪婪而放肆,遇到变态怪蜀黍了……幸亏我手脚还能动,还能奋起抵抗。我自认发起狂来很勇猛,但他比我强悍,没费什么力气就按住了我的双手。他冰冷的嘴唇轻佻地吻了上来,我转头想要躲开,却被钳住了下巴动弹不得。我以为趁这个机会能挣开手上的束缚,可谁知他单手的力量较之刚刚竟也毫不逊色。黑暗里传来几声似有似无的轻笑,他一定觉得我无谓的反抗很可笑。就跟我平时欺负小动物地心情一样。看着掌中的猎物奋力抵抗却无济于事,那是怎样的一种快感,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总之那是个非常愉快地过程,猎物的反抗越激烈猎手越觉得刺激……现世报啊现世报。悔不该逼小狗两腿跳着走、悔不该挠小猫地痒痒肉、悔不该咬兔子的耳朵、悔不该揪仓鼠的皮毛,我不该恃强凌弱欺负小动物,我知道错了,呜呜呜,被强迫做自己不想做的事真的一点乐趣也没有!
既然反抗不了我就不反抗了。反正折腾来折腾去都是止增笑耳,何必费劲让人家高兴呢,还不如找个机会给他送上致命一击。就算是金钟罩铁布衫也有练不到地某些地方,哼,不要被我找到施展摧瓜龙爪手和碎蛋神拳的机会,否则就等着跟自己的小波德说再见吧。
我微微张开双唇,把他的舌头放了进来,等他自以为得计时,便狠狠咬下去。他闷哼一声。放开我,低声说道,“你属什么的。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