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而醒来,也懒得下床,伸个懒腰就又睡了过去。睡眠对我来说,就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那个南非人库切所形容的那样:睡眠已经不再是一种疲劳治疗浴,也不再是一种体力复原剂了,它只是一种对现实的遗忘,一种逃避,一种临时死亡。
几次做梦,都梦见一群虎视耽耽的野兽包围着我,要把我一口吞掉。我知道,我是因为承受了失去最钟爱的情人和最亲近的朋友的打击,才会做这样的乱梦的。
也许是心情过于压抑的缘故,我觉得我的房间里总像梅雨季节的天际,被层层乌云笼罩着,显得特阴森特可怕。夜里,我也不开灯,街上的光投射到屋里,给家具涂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如果这样颓废下去,我就完蛋了。我想下地走走,活动活动。我强迫自己从床上爬起来,可就在我刚刚站稳的一瞬间,浑身瘫软,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仿佛我可以被风一直吹到遥远的苍穹。我在卫生间的落地镜前照了照,里边的人蓬头垢面,简直惨不忍睹。我不得不劝自己:哥们儿,不要再自寻烦恼了,不要让绝望的情绪破坏你的理智了,既然一切都是不可改变的,你就要敢于面对,上帝会赐给你希望和慰藉的。
我到阳台上,极目远眺,街的两端景物尽收眼底,一阵阵的和风拂动着我的前额,痒痒的。这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已经与世隔绝很久了。凝望着西下的夕阳,我嘱咐自己一定要珍惜自己才对,如果此时此刻让我把整个世界的分量掂一掂的话,我觉得我的分量比世界还重。
终于有一天,我走出我的房间,我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我没有任何目标,我只想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随便走走,散散心。像每一个企求摆脱困境的人通常所做的那样,于是,我踏上了南去的列车。
我到了泰山,到了曲阜,最后到了上海。
在独自一人逛外滩的时候,正是早晨八九点钟的时候,阳光明媚,我想起我曾对罗素说过的一句话:“你和早霞在我的心中是一样美丽。”当时,虽然罗素口口声声地说肉麻,可是白净而娇嫩的脸蛋上还是泛起桃花一样的红晕……我觉得我简直不可救药了,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总是不由自主地回忆起我和罗素共同度过的那些日子。我一边骂自己病态,一边竭尽所能地要把罗素忘却,忘得越干净越好,这是我必须要做到的一件事。
我跟一个流浪汉一样,两手揣在裤兜里,哼着印度的《拉兹之歌》,漫步在南京路上。更多的时间,我都是泡在大大小小的酒吧和咖啡馆里。那几天,我几乎光顾了上海所有的酒吧和咖啡馆,喝了许多可口的或不可口的咖啡,听了许多好听或不好听的歌,认识了许多有趣或没有趣的本帮人,直到感觉很累了,便什么都不想了。
就这样,在歌声、奏乐声和纵酒狂欢声的交织下,我真的成功地把罗素和柳彬忘掉了,包括对他们的所有记忆。
埃及作家马哈福兹说:情感的烈火是无法用水来浇灭的,只有用同样的烈火,或者用比火更炽热的感情才能使它熄灭。我以事实证明,他的论调是荒谬的,情感的烈火也可以用咖啡和鸡尾酒来熄灭。当我回到我的书店里,几乎没有任何一个顾客发现我刚刚历经了一场感情危机——营业时,我就跟所有的书店老板一样,殷勤地招呼顾客,有说有笑地给他们推荐聂绀弩、师陀和路翎,这些都是刚上架的书;打烊以后,我就默默地把翻乱了的书重新码齐,一边计划着明天打电话进货的事,一边将破损得太厉害的书修补好……生活渐渐趋于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我甚至都开始考虑继续写我的那本《贩书偶记》了。
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是,我居然迷上了拉二胡,跟人家学了一阵子竟也能勉强拉一两首惆怅的曲子。另外,我又雇了一个店员,一个学图书馆专业的大三学生,他说他喜欢旅游,他给我打工,是为了攒钱寒假去西藏考察。我很信赖他,因为他也是个爱书的人。每周有两天的时间,我是不去店里的,而是到老年俱乐部去学拉二胡,跟着一群离休老干部和退休老工人做伴,现在我已经能够拉那首十分伤感的《江河水》了。
我很少再与朋友往来,但也没有什么孤独感,绝对没有,心里反而还有一种类似愉悦的感觉,说实话,我不知怎么来形容这种感觉,也许这就是恬淡和平庸吧?
我没想到甜妞会在这个时候出现。
我们都显得有些拘谨不安,相对注视着,不知说什么才好。这样僵持了很久,甜妞突然扑哧一声笑了,我也随之笑了起来,难堪的局面才算被打破。甜妞丰满了,也白了,总之跟以前不大一样了。“难道我们已经生疏到这种地步了吗?”甜妞问,虽然她的脸上挂着微笑,但是声音里饱含着凄凉。“因为你是稀客呗。”我尽可能用调侃的语气说,以使我们感到轻松一点。
应甜妞的要求,我为她调了一杯鸡尾酒,我敢说,这是我调得最仔细最认真味道也是最棒的一杯鸡尾酒。
她说她已经调回来工作了,在纺织工学院教书。我耳朵听着她说,眼睛却像观察一个陌生女孩儿一样观察她的容貌、风姿以及她的身上所有看上去舒服的地方。
“你过得怎么样?”说完她自己的事,她问我。我随便敷衍了几句。她就阴沉着脸色说我要是不欢迎她的话,她马上就走,我赶紧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她将我搂在她的怀里,抚摸着我的头发,仿佛我是一只落寞的小猫,“你生活得很不开心是不是?”
“怎么会呢。”我冲她笑了笑,可是眼眶却湿润了。
甜妞依偎着我,把我的手贴在她的脸上,“在外地的时候,每天晚上临睡觉我都会想起你,你呢,想没想到过我?”我又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我熟悉的香味。
我就像一个海上的漂泊者,风帆被撕破了,甲板被撞裂了,可是拐过一道海湾,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开阔的港口,终于可以靠岸了。我真想扑到她的怀里哭一场,把一直压抑在心里的痛苦倾诉出来。幸好我没有那么做,尽管那样也许能让我更舒畅一些。
我只是将她的拇指放在我的嘴里吸吮着说:“我经常会想到你,特别是心情郁闷的时候。”我没有撒谎,确实是这样。
“是吗?我知道你是哄我,但我还是挺高兴的。”她说。我从她的言谈举止中发现了许多与以往不同,至于不同在什么地方,我无法说清楚,可是这些不同却如同细菌一样一点点地蚕食着我的心。
“你好像变了。”我说。
“好了,我们先不说这个了。”甜妞离开了我的怀抱,主动给我也调了一杯鸡尾酒,跟我碰了碰杯,然后一饮而尽。她擦了擦嘴角,隔着茶几,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庄严地向我宣告:“我要结婚了。”
甜妞是笑着说的,眼睛里却含着忧伤的水色,过了一会儿,泪珠终于突破眼眶,顺着脸颊淌了下来。
我不相信眼泪。
我以为她是开玩笑,她以前经常开这种玩笑,“你是在骗我吧?”我有点儿懵,瞬间,整个思维系统出现了短路现象。
“不是骗你,是真的。”甜妞抬手让我看了看她的无名指,上面带着一枚崭新的结婚戒指,镶碎钻的那种。我还看出,她的脸淡淡地抹了一层胭脂,嘴唇上也搽了口红,以前,她是从来不化妆的。
“什么时候订婚的?”我不由得往后挪挪屁股,缩在沙发的一角,仿佛是要躲避扑面而来的凛冽寒风。
“十天以前。”甜妞又笑一笑,不过,笑纹仅仅在眉目之间停留了一秒钟,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感到自己正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因为就在刚才和她亲近的时候,我的潜意识里还隐约觉着我们是可以恢复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