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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2 / 2)

我管我养的小猫叫“麦当娜”,是它把我舔醒的。我睁开眼,见甜妞正俯视着我。她只在周末才在我这里过夜,我几次劝说让她从“独身女子的卧室”里搬出来,跟我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她却沉着脸说:呸,美得你!对她,我总是无话可说,因为她不讲理的时候远比讲理的时候多,于是,我就说:真拿你没办法。她翻翻白眼说:不但你拿我没办法,就是我自己也拿自己没办法。

也许是受徐志摩的影响,在桃色事件中,我总是会起些浪漫念头,而甜妞则不,她更实际些。见过甜妞的男人不知有多少,能够牢牢记住她的,怕是只有我一个,因为她太普通了,普通得跟其他的纺织女工没什么两样——但是她曾经让我感动过,感动我的其实就是她的一句话:如果你真的喜欢我,那就来喜欢吧……我永远记着她的这句话。那天,从她卧室里出来,我实实在在地感觉到自己是一个男人了。那是我与女性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尽管我热衷于跟甜妞一起去实践弗洛伊德理论,可是,我爱她吗?我能跟她厮守一辈子吗?我没把握。

“对我很失望是不是?”她说,“一个纺织女工没名没利没特长,我们能给丈夫的只有贞操,这几乎是我们拥有的全部,可惜……现在的我连这个也没有了。你假装不在乎,其实,你在乎,你比谁都在乎,这一点,在你从我身上爬起来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了。”

我有点儿尴尬,涨红着脸点燃一支烟。甜妞伸手把烟抢过去,深深地吸了一口,又递给我。“我后悔,后悔那天为什么把所有的都告诉了你,”她说,“男人通常是在女人的哄骗中成长壮大起来的,因为他们脆弱,不敢面对现实,只有骗他一骗,他才舒服。”

随她说去吧,沉默是金。

甜妞突然不说了,欠身说道:“时辰已到,该祭一祭你的五脏庙了。”

我一把将她揽进怀抱里,像荒原中一只饿狼。甜妞扑哧一笑说:“坏小子,肾上腺素又升高了吧?”

我喜欢早上做爱。甜妞总是很矜持,紧紧闭着眼睛任我疯狂。我贪婪地爱抚着她雪白而滚圆的乳房,还有两个软软的褐色的乳晕。幸好女性躯体的美好是一样的,迷人也是一样的,纺织女工与公司职员及大学讲师没有什么区别。

……“重体力劳动”结束以后,饿了,甜妞去厨房准备早餐,我负责整理内务,被里尚有余温。今天有个研究生罗素替我看店,我不必太赶时间。假如我需要到北京琉璃厂或上海文庙去进货,研究生也过来帮忙。工夫不大,番茄挂面汤的味道就袅袅地在房间里弥漫开来,香。

我咽着口水模仿着雪村的腔调冲厨房喊:“翠花,上酸菜!”

对了,忘了说,我叫万喜良,不过不是给秦始皇修长城的那个,我也没有一个名叫孟姜女的妻。我的身高170,我的年龄29,我的血型是AB,我的偶像是加菲猫,我的理想是开一间自己的书店,我可以尽情地品味汉文章独有的音韵和意境——就像我现在开的这样的店。

这天,柳彬已经等我很久了,他坐在书店一角,颠着罗圈腿漫不经心地翻着一册1935年文生版的《南行记》,乱蓬蓬的连鬓胡子在光合的作用下,五彩缤纷,绝对可以去做被俘的萨达姆的形象代言人。这家伙热衷于探险漂流什么的,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相互寒暄一番,我发现,他握手的架势显然是在模仿基辛格,派头见大。

柳彬说他刚从雅鲁藏布江下游漂回来,特险,把他累得够戗。我知道,他原来只是运输公司的铲车司机,后来下岗,后来老婆离婚,再后来他就留起胡子、背起行囊当起探险家了。

我笑道:“你累?活该,谁让你总想自绝于人民来着!”

柳彬也笑,掏出精致的古巴雪茄让我抽,说是赞助商赞助的。聊了没几句,总是被柳彬的电话打断,他接电话时还不忘瞄几眼店里帮忙的罗素。我告诉他:少打人家的鬼主意,人家可是个良家妇女。他问:有伴没?我说:好像还没有。他咂咂嘴儿说:让一个妙龄女孩儿耍单,就跟让漂亮寡妇守节一样的暴殄天物。大概罗素也猜出我们是在议论她,便故意把留声机放到最大音量。我和柳彬都吐吐舌头,不说了。

柳彬这次回来是为做一档电视节目的,然后就走。不知媒体又给了他什么承诺。难怪这家伙一脑门子的亚洲雄风,听说,现在他的赞助费已达数百万计,而且身边美女如云,走到哪里都有人找他签名。为此他私下里还特意苦练过花体字,龙飞凤舞,俨然一个马拉多纳或成龙似的公众人物。

柳彬辞去,我发现艾芜的那本《南行记》没了,又给他顺手牵羊了。罗素撇撇嘴儿说:脏兮兮的,恶心死了。我告诉她:甭看这德行,找他签名的都是美丽而洁净的女孩儿,他总借签名的机会写上与对方约会的要求,及时间地点,居然从未扑空过。罗素半信半疑:真的?我说:当然是真的。愈如此,他愈得把漂流进行到底了。

“也算时势造英雄了。”我最后说。

罗素不语了,凡不悦或懊恼时她就做瑜珈。她的面相与林徽因酷似,借一个风流才子的话说,她是明清木版书里插图的线条,但纸张与彩色是21世纪初年的,很淑女。

与罗素相对,总嫌她太静,女孩子还是鲜活泼辣些才好。闲聊时,她却说她偏好谢冰莹,笔下净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最为过瘾,倒是令我惊愕不已;而且在以后的日子里,让我惊愕的远远还不止这些。

以后了,门楣上悬挂着的铃铛响起,进来一个中年人,说是让我看看他的书,结果,我看到的是新月书店三十年代出的初版本,包括《梦家诗集》,品相好得令人生疑。我竭力压抑着喜悦之情,故作冷漠地收下,只花了仨瓜俩枣的价钱。他说还有,明天再来。这样的买卖每天都会有这么一两起。

临走,我问他书的来路,他说是他父亲的,接着他说了一个名字,那是一位大名鼎鼎的藏书家,收藏新文学作品的权威,老头儿身后竟如此凄凉,我不禁怅怅然。

不知为什么,我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许佩祈——唉,一声叹息。

许佩祈原来是评剧院的一个小生演员,因为倒嗓,不能唱了,只好管灯光布景之类的杂役,偶尔也跑跑龙套。但是他平生最大的嗜好,其实不是戏,而是书,特别是五四以后的普罗作家的书。他是像萨马兰奇一样的好老头儿。跟我,几乎算是忘年交,有稀罕物件,自然首先会想到他。

许佩祈的家在一条有名的街上,一片殖民时代的洋楼中,半个世纪前,斜阳蝉声里,杨度曾在这里走过,张自忠曾在这里走过,唐绍仪和顾维钧也曾走过,漫步其间,不知不觉就走进历史里。知道我要来,老头儿早已等在门口,依然是中山装,中山装胸前依然佩戴着毛主席像章……

“您猜,我给您带什么来了。”才进屋,我就迫不及待地说道。老头猜半天,也没猜中,终于猜得不耐烦了,猛一拍桌子,大喝一声,“真真是难煞老夫也,快快如实道来!”

我从包里捧出蒋光慈早年在亚东书局出的《少年漂泊者》、《鸭绿江上》和鲁彦的《童年的悲哀》,遮挡着,一点一点摊开展示给老头儿看。老头儿果然双眼一亮,一把抢去,啪嗒拉开台灯,在灯下翻过来掉过去地端详,嘴里喃喃地说着:“不错,就差这几本了。”

见他如醉如痴的样子,我也备感欣慰,眯眯笑着,两条腿悠然地颠蹬着,像是戏迷在欣赏名角做戏。为犒赏我,老头儿给我倒了一杯白开水。我知道老头儿的性子,有点儿怪,见谁喝一杯可乐或抽一支“三五”,就说人家和平演变了。所以,有白开水喝,便已不错,属于破格提拔了。

然后,老头儿就追问,书是从哪里淘换来的,又问花了多少钱,我一五一十告知于他,老头儿仍是不依不饶,直问得我答不上来为止。“真不敢相信,得来的竟这么容易。”老头儿是想笑的,可是笑不出来,眼圈倒湿润了,嗓音嘶哑地说,“我为这几本书,花过多少心思,费过多少口舌,跑过多少腿儿……”

我问:“难道您不高兴?”老头儿独身一人,一箪食,一瓢饮,屋内摆设至今仍保持着“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的遗风。许是受了老头儿的感染,我心境也不免纯简而端然许多。

“如愿以偿,当然高兴,高兴极了。”老头儿说着,声音已是颤颤巍巍,“只是来得太突然了,我一时还反应不过来,跟白日做梦一样。”

“您辛辛苦苦收集,收集这些左翼作家的书长达三十年,就差这么几本了,”我说,“而今总算功德圆满,终于可以睡个踏实觉了。”

“终于齐了,终于收集齐了,你小子说得在理……”老头儿摩挲着他的藏书,表情比神甫祈祷时还庄严神圣。房间里,贴墙环立了十余个书架,书架是特制的,宽大,高至屋顶,若取上端的书,须登梯才够得着。架中的书除了初版本而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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