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扯!噬咬!尾鞭!
处处致命。
面对虎妖王的全力进攻,剑清仗着古剑锋锐,勉强抵御,但却越来越狼狈,早已无法像起初那样从容不迫。
“唉,看来用这点修为对付百年妖王级别的妖怪,真有点棘手。”
剑清真人暗自摇头,忽而一个错步退出战圈,几番闪身,顿时飘远数十丈开外。
他抬眼看了看渐渐黑沉下来的天色,暗忖:“再不快点,就赶不上进城吃宵夜了。”
虎妖王一击落空,怒意更盛,正欲再次扑上来,却看见那道士做了一个它无法理解的举动:
——这家伙居然开始脱衣服!
“凡人!”虎妖王趾高气昂地喷了喷鼻息,冷晒道,“你现在后悔,想要勾引本王了吗?乖乖躺下的话,看在你皮相还算不错的份上,本王会考虑让你爽过再死的,哈哈哈!”
剑清压根没理会它的鬼话,只是随意解开腰带,那件墨青道袍宛如具有灵性一般,在月色下光华流转,衣摆上符文闪现,竟缓缓自他周身隐没而去,仿佛从来没穿过一般。
原来这并非一件衣衫,而是一副防御类的法器!
不过虎妖王幻想的香艳场景并未出现,剑清身上仍套着一件银白色绸袍,在夜色下随风翻飞。
白衣古剑,道骨仙风,颇有几分出尘气质,与方才平凡普通的修道之士决然不同。
眉宇间蕴含的浩海气息,甚至叫虎妖王心里直发怵,强烈的危机感之下,它开始畏惧地往后退。
剑清神情淡然,起手挥剑,素白长袖摆动之间,短促而坚定地说了一个字:“去。”
“你究竟是什么人?怎么会有半仙之气?!”
在虎妖王惊骇恐惧的瞳孔中,那柄古朴的长剑闪电般飞掠而来,银色光芒绚烂大放——正穿额心而过!
它再也无法得知答案,软软地倒在地上,死的不能再死。
甚至连血都没溅出来半分。
四野静谧,唯风有声。
只有满地狼藉翻倒的树木草丛,昭示着刚刚发生过一场恶斗。
剑清蹲在虎妖王的尸首旁边,随意捡了根树枝拿在手里,戳了戳白老虎的脑袋,又戳戳爪子和屁股。
确定它不再有半点动静,剑清心满意足地伸出魔爪,摸在老虎尚还温软的皮毛上,眼光都变绿了。
“终于有一张完整的虎皮做枕头……这下赚了。”
剑清面上泛起一丝微笑,从乾坤袋里掏出一把剥皮刀,就准备开始剥削这头虎妖的剩余价值,反正这家伙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可没有半点心理负担。
嘴里还在自言自语:“用你的皮毛,拯救夜不能寐的在下于水火之中,也算功德一件。晚上做梦的时候我会给你超度的……”
——唯一可惜的是,没法养头活的。
月黑风高夜,剥皮抽筋天。
剑清正在虎妖王身上干得不亦乐乎,正当刀子划过虎妖脑袋的时候,一道诡异的红光突然自它额上殷红异常的“王”字冲天而起,毫不停留地直射北方天空而去!
“糟糕!虎妖精魄!”剑清面色一变,当即也顾不上思考,区区一头才五百年修为的妖王,体内为何会有千年妖皇才能修成的精魄。
他匆忙中还不忘把垂涎已久的虎皮塞进乾坤袋,立刻全速追击虎妖精魄。
百年妖王顶多在凡间作威作福一番,在妖界简直连大白菜都不如,地位与千年妖皇不啻天壤。
哪一位妖皇不是称霸一方的存在?
本命精魄自然是相当的难缠,寻常法器根本伤不到它分毫,还能不断地借体重生。即便是剑清半仙的修为,对此也大感棘手。
最好的办法,就是趁这家伙尚在重伤虚弱之中,赶紧逮住炼化掉,否则让它混入凡人之中,借体附身,只怕遗祸无穷。
谁知这厮实力不行,跑得倒快,剑清跟在它屁股后面追了半宿,愣是没追到,最后只能眼睁睁看它消失在远方。
剑清望着它逃跑的方向,缓缓拧起了眉头。
那里,是藏锋城。
“这只虎妖偏偏喜好吸食男人元阳,这下麻烦大了……”
剑清真人站在原地默然片刻,决定不再纠结,宽慰自己道:“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还是先进城吃宵夜好了。”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这么想着,他神色顿时轻松起来,慢条斯理换上那身墨青色道袍,修为气息被隐藏了个结实,立马又从半仙高人,变回了小牛鼻子。
不疾不徐地往藏锋城方向去也。
藏锋城乃是北方一座重镇,扼守要塞,地势险要,城内兵精粮足,城主杜藏锋野心勃勃,在这个诸侯割据的时代,实力也算得上一方豪强。
剑清在神虚宗里出生、修行,一呆三十年,虽不至于跟个山里野人那样无知,但对俗世政治所知不多,也完全不感兴趣。
这次下山云游,一路耳濡目染,才稍微有了点常识。
时下正是旧王朝被推翻,新王朝尚未建立统一的混乱割据时代。
北方有三个实力强悍的城主,掌控了大片地盘,相互之间攻讦连连,争夺霸权,杜藏锋便是其中之一,而藏锋城乃是他的主城,暗地里,也被狂热部下称为都城。
若说北方被诸侯占据,那么相隔一条长江的南方,则是被武林大大小小的世家所占,争夺的并非皇权,而是武道上的霸主地位。
这些凡尘俗事,当然跟剑清真人是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
他比较关心自己什么时候能渡劫飞升,或者下一餐能吃到没吃过的美味。
偶尔路见不平,出脚相助一下,也没什么,功德自然多多益善。
不过太过麻烦的事,他可不会管。不到万不得已,他是绝对不会在普通人面前,显露自己修仙者的身份的,更不能轻易对凡人施加法术。
不属于凡尘的力量强行施展,有违天和,会遭天谴。
翌日晌午,藏锋城内。
天幕碧空如洗,地上行人如织。
城北天音楼乃是这一带有名的戏园子,时常宾客满座。
戏台上一个男扮女装的花旦,妆容娇艳,嗓音清脆若泉,朱润玉盘,袅袅地萦绕不绝于耳,一颦一笑皆是媚态动人。
换了往日定是赞声不断,而今二楼雅座却是空空荡荡,只余中央一张名贵的太师椅摆在那里,原是叫人包了场。
上边坐了个着宝蓝衫子的年轻男子,衣料乃是极讲究的蜀中刺绣,怀里露出一支玉骨扇柄,还十分骚包地缀了段朱红流苏。
他面容俊秀白皙,尤其那对桃花眼总是四处放电,即便只是不着痕迹地扫一眼,也仿佛勾人魂魄似的,十足的轻佻。
“声如仙音,顾盼而神飞,好一副嗓子,好一张脸蛋……”
男子笑眯眯地说道,他两条长腿交叠着搁在面前矮几上,一手撑着侧脸,另一只曲了两指点在扶手上,轻快地敲打着节拍。
身后立刻有机灵的小厮上前一步低声笑问:“大少爷,这位乃是天音楼新入的花旦,名叫平乐,还是清白人家,您看……可尚能入眼?”
“呵呵,难怪生得如此灵动。”蓝衫男子眼中光芒微闪,随手摸出这扇往戏台上凌空一点,懒洋洋地道,“叫他过来,赐茶,打赏。”
“是。”小厮轻一颔首,转头冲那花旦颐指气使地命令道,“平乐,杜公子有赏,还不速速过来给我家公子敬茶谢礼。”
戏台上乐曲戛然而止,平乐理一理衣衫,缓缓走到近前,低眉敛目一礼:“平乐谢过杜公子。”
“好说……”
他尚未起身,一只白净的手掌忽然伸过来抚上了自己的脸颊,平乐心中一惊,到底按捺住退开的冲动,站在原地任他轻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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